关于进一步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停止开展的通知函

网络 阅读: 2026-01-07 01:49:23

各相关单位、个人及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主体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最新政策要求,切实防范金融风险,保障能源安全,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,根据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通知》《关于坚决打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国虚拟货币市场实际情况,现就进一步规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、全面停止相关业务开展事宜,通知如下:

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挖矿活动的危害性

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高耗能、高排放产业,消耗大量能源资源,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严重背离;挖矿活动常伴随金融投机、数据安全、洗钱等风险隐患,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,危害社会稳定,各单位及个人需深刻认识挖矿活动的危害性,切实增强政策执行自觉性,坚决停止各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。

明确要求,全面停止挖矿相关活动

  1. 立即关停现有挖矿项目:所有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单位、个人及组织,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全面停止挖矿设备运行,关闭矿场,妥善处置挖矿相关设备及数据,确保不再新增任何挖算力。
  2. 严禁新增挖矿投入: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新建、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不得新增或变相新增挖矿设备、场地及电力资源,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挖矿活动提供支持(如提供场地、电力、技术服务等)。
  3. 清理违规挖矿关联业务:互联网企业、数据中心、云计算公司等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服务器、托管、云服务等相关业务;金融机构不得为挖矿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、结算等服务。

强化监管,严肃查处违规行为

  1. 落实主体责任:各地方政府是本地区挖矿活动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,应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,加强对辖区内挖矿行为的排查监测,对拒不停止违规挖矿行为的,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,包括但不限于断电处罚、吊销执照、追究法律责任等。
  2. 加强社会监督:鼓励公众通过12345热线、监管部门举报平台等渠道,举报虚拟货币挖矿违规线索,经查实的举报,将按规定给予奖励,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。
  3. 强化技术监测: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用电数据的监测分析,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异常用电情况;互联网企业应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,对涉及挖矿的域名、IP地址进行屏蔽处置。

引导转型,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

各地应积极引导从事挖矿活动的企业和个人,结合自身资源禀赋,向国家支持的绿色产业、数字经济等转型领域发展,如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新能源等,实现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,相关部门可提供政策咨询、技能培训等支持,帮助市场主体平稳转型。

其他事项
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,各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。

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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