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货币挖矿立法,规范发展、防范风险与能源可持续的平衡之道
近年来,以比特币、以太坊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关注,其背后的“挖矿”活动也从技术小众走向规模化发展,挖矿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确认的核心环节,在推动区块链技术探索的同时,也因高能耗、金融风险、资源浪费等问题成为监管焦点,随着各国对虚拟货币监管的逐步深入,“虚拟货币挖矿立法”已成为规范行业发展、维护经济安全与生态平衡的必然选择,如何在立法中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,实现虚拟货币挖矿的可持续发展,成为全球政策制定者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。

虚拟货币挖矿的“双刃剑”效应:为何需要立法?
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算力竞争解决复杂数学问题,从而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其核心价值在于支撑区块链网络的去中心化运行,为数字资产交易提供底层技术保障,挖矿活动的无序扩张也带来了多重挑战:
一是能源消耗与生态压力。 以比特币挖矿为例,其依赖“工作量证明”(PoW)机制,需消耗大量电力,剑桥大学数据显示,2023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等于中等国家全年用电量,部分高耗能矿场甚至加剧区域性能源紧张与碳排放,与全球“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。
二是金融风险与监管套利。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挖矿活动易吸引投机资本涌入,通过“矿机生产—挖矿运营—币币交易”形成闭环,可能成为洗钱、非法资本外流等活动的温床,部分矿场利用监管漏洞,将挖矿伪装为“高新技术产业”享受政策优惠,挤占公共资源。
三是技术垄断与资源浪费。 随着挖矿专业化程度提升,高性能矿机被少数企业垄断,导致中小参与者退出,形成“算力中心化”,违背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初衷,大量被淘汰的低效矿机产生电子垃圾,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面对这些问题,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或行政手段难以根治,亟需通过立法明确挖矿活动的法律地位、监管框架和责任边界,为行业划定“红线”与“绿灯”。
全球立法实践:探索与争议并存
各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立法态度呈现显著分化,主要分为“禁止限制”“鼓励引导”和“中立监管”三类,其政策逻辑与本国能源结构、金融监管目标及技术发展水平密切相关。

一是“禁止限制”型:以能耗与风险防控为核心。 中国曾是全球最大的挖矿集中地,但2021年明确虚拟货币挖矿业务属于“淘汰类产业”,全面禁止新增挖矿项目,并逐步清退存量矿场,主因是挖矿对能源的过度消耗与金融稳定风险,此后,伊朗、哈萨克斯坦等能源大国也因电力短缺问题,对挖矿实施临时性禁令或高额电价限制。
二是“鼓励引导”型:以绿色挖矿与产业升级为目标。 部分国家将挖矿与可再生能源结合,探索“绿色挖矿”路径,挪威、冰岛利用丰富的水电、地热能为挖矿供电,通过立法要求矿场使用可再生能源,并将挖算力引入数据中心、气候研究等领域,推动资源高效利用,美国部分州则出台税收优惠,吸引矿场落户废弃矿区,实现“算力经济”与区域振兴结合。
三是“中立监管”型:以合规经营与税收征管为重点。 欧盟通过《加密资产市场法案》(MiCA)要求挖矿 operators 注册登记,披露能源来源与碳排放数据,并遵守反洗钱规则;日本将挖矿视为“计算机服务”,纳入《资金结算法》监管,要求矿场申请金融牌照并缴纳所得税;俄罗斯则明确挖矿的“合法经济活动”地位,但禁止用虚拟货币支付,强化卢布汇率稳定。
全球实践表明,虚拟货币挖矿立法的核心矛盾在于“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公共风险”,成功的立法需立足本国实际,避免“一刀切”,而是通过差异化引导实现趋利避害。
中国立法路径:从“全面禁止”到“规范发展”的理性回归
中国作为曾深度参与全球挖矿市场的国家,其立法态度的转变具有典型意义,2021年全面禁止挖矿,旨在遏制虚拟货币炒作乱象、保障能源安全与金融稳定;随着“双碳”目标推进与区块链技术上升为国家战略,政策逐步聚焦“疏堵结合”,探索合规挖矿的转型路径。
当前,中国虚拟货币挖矿立法需重点解决三大问题:

一是明确挖矿的法律属性与监管主体。 建议将挖矿定义为“特殊数据处理活动”,而非单纯的“金融服务”或“工业生产”,由网信、能源、工信、金融等部门协同监管,避免职责交叉,区分“个人挖矿”与“机构挖矿”,前者可视为个人计算机行为,后者则需严格审批。
二是建立绿色挖矿与能源约束机制。 立法应强制要求矿场使用可再生能源,优先接入风电、光伏等清洁电力,并实时监测能源消耗与碳排放数据,对超额使用化石能源的矿场征收“碳税”,倒逼行业绿色转型,参考内蒙古、四川等地的实践经验,可在新能源富集区设立“合规挖矿示范区”,实现算力与能源的精准匹配。
三是防范金融风险与产业链合规。 禁止虚拟货币与法币的直接兑换,切断挖矿与投机资本的关联;要求矿机生产商、矿场运营者履行反洗钱义务,对大额交易进行实名申报;支持矿算力应用于区块链技术研发、数据存储等国家鼓励领域,推动“挖矿算力”向“生产力”转化。
还需关注中小参与者权益保护,避免“一刀切”式清退引发社会问题,通过设置过渡期、提供转型指导等方式,引导行业有序退出或转型。
立法展望:构建“包容审慎”的监管框架
虚拟货币挖矿立法并非要扼杀技术创新,而是要通过规范引导,使其服务于实体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目标,未来立法需遵循以下原则:
一是坚持“技术中立”与“风险为本”相结合。 不否定区块链技术的价值,而是聚焦挖矿活动的外部性(如能耗、金融风险),通过“负面清单 正面引导”明确合规边界,为技术创新留足空间。
二是强化国际合作与标准统一。 虚拟货币具有跨国属性,单边立法难以根治监管套利,需积极参与国际组织(如FATF、IMF)的监管规则制定,推动能源消耗、反洗钱等标准的全球协调,避免“监管洼地”风险。
三是推动算力资源的高效利用。 将挖矿算力纳入国家“东数西算”工程,引导算力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流动,为数据中心、人工智能等领域提供补充算力,实现“一算多用”,提升社会整体资源利用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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