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以太坊挖矿违法吗?答案已明确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

网络 阅读: 2026-01-04 11:38:30

从“灰色地带”到“全面禁止”

以太坊挖矿是否违法,需结合中国政策演变及现行法规综合判断,回顾时间线,这一问题的答案经历了从“模糊监管”到“明确禁止”的清晰转变。

早期阶段(2017年以前)区块链技术在国内尚处萌芽期,挖矿行业缺乏专门监管,以太坊等加密货币挖矿被视为“新兴业态”,处于法律灰色地带,部分从业者以“区块链技术研发”“分布式计算”等名义开展挖矿活动,未受到严格限制。

初步规范(2017-2020年):随着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价格飙升,挖矿行业出现无序扩张,引发能源浪费、金融风险等问题,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明确“代币发行融资”属于非法公开融资,但未直接禁止挖矿行为,政策已释放“严控信号”,内蒙古、四川等挖矿密集地区开始清理整顿“虚拟货币挖矿企业”。

全面禁止(2021年至今):2021年5月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,明确提出“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”,将挖矿定位为“落后产业”“高耗能产业”,随后,内蒙古、青海、云南等省份陆续出台政策,全面关停境内加密货币挖矿项目。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从法律层面彻底明确了挖矿的违法性。《通知》明确规定: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包括挖矿)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一律禁止,并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业务。

法律定性:为何挖矿被认定为“非法”?

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对“挖矿”的法律定性给出了清晰答案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,对国家能源安全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成不利影响,加之其本质是创造虚拟货币发行过程,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具体而言,违法性体现在以下三点:

违反能源政策,不符合国家战略

以太坊挖矿(尤其早期PoW机制)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大量哈希运算,耗电量极高,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数据,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与挪威全国用电量相当,而中国曾是全球最大挖矿国,一度贡献全球70%以上的算力,在国家提出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、“能耗双控”战略的背景下,高耗能、低产出的挖矿产业与绿色发展理念严重冲突,被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。

触碰金融监管红线,涉嫌非法经营

《通知》明确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;“挖矿”本质是通过“工作量证明”等算法生成虚拟货币,属于“创造虚拟货币发行、流通服务”的过程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”的规定,为挖矿提供算力、场地、电力等支持的行为,可能被认定为“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”,涉嫌非法经营罪。

存在多重风险,危害社会稳定

挖矿行业易滋生金融诈骗、偷税漏税、非法集资等问题:部分平台以“挖矿理财”为名吸引投资者,实则庞氏骗局;矿场主通过“过票”“拆分电费”等手段逃避税款;挖矿收益缺乏监管,可能成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的工具,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,参与者面临巨大财产损失风险,易引发社会纠纷。

执法实践:关停矿场、处罚案例,法律后果严重

自政策明确禁止以来,国内对挖矿活动的打击持续深入,执法案例频现,释放出“零容忍”的强烈信号。

典型案例

  • 2021年四川雅安关停矿场事件:当地公安、电力部门联合行动,对多家以“数据中心”“区块链项目”为名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实施断电、查封,控制涉案人员20余人,涉案算力超10万兆瓦。
  • 2022年内蒙古某矿场主被刑拘:犯罪嫌疑人租用工业用电场地,私自接入变压器进行比特币挖矿,逃避电费超200万元,因涉嫌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被逮捕。
  • 2023年浙江某挖矿设备销售商被罚:商家销售“矿机”时宣称“高收益、稳赚不赔”,并协助客户接入境外矿池,被市场监管部门以“虚假宣传”“非法从事金融业务”为由,处以罚款及吊销营业执照处罚。

法律后果

  • 对组织者:可能构成“非法经营罪”“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”“逃税罪”等,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  • 对参与者:个人挖矿虽多以行政处罚(如罚款、没收设备)为主,但若涉及为境外矿池提供算力、协助洗钱等行为,同样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  • 对关联方:为挖矿提供场地、电力、技术支持的企业或个人,将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并承担连带责任。

常见误区:澄清对“挖矿”的模糊认知

尽管政策已明确禁止,但仍有部分人对挖矿的合法性存在误解,需重点澄清:

“挖矿=区块链技术研发”?

错误,区块链技术研发与虚拟货币挖矿有本质区别:前者是底层技术探索(如联盟链、公有链开发),属于国家鼓励的“新基建”范畴;后者是通过算力竞赛生成虚拟货币,以牟利为核心目的,与技术研发无关,政策禁止的是“虚拟货币挖矿”,而非区块链技术本身。

“个人挖矿不违法”?

错误。《通知》明确“任何单位或个人”不得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业务,个人挖矿虽规模较小,但仍需消耗电力、算力资源,且收益涉及非法金融活动,同样被禁止,2021年以来,多地电力部门通报查处“居民楼挖矿”“小作坊挖矿”案例,当事人被处以罚款、停电处罚。

“挖矿收益受法律保护”?

错误,因挖矿获得的虚拟货币(如以太坊)属于“非法财物”,其交易、兑换不受法律保护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,“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”,挖矿收益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追索,甚至可能因处置非法财物被没收。

合规发展,远离挖矿“法律雷区”

以太坊挖矿在中国境内明确属于违法行为,从政策导向到法律定性,从执法实践到社会风险,挖矿已无任何合法生存空间,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,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远离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活动,避免触碰法律红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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