睢宁虚拟货币挖矿案件警示录,绿色转型与法律底线的双重考验
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全球范围内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监管日趋严格,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,在此背景下,江苏省睢宁县破获的一起虚拟货币挖矿案件,不仅揭示了非法挖矿活动的隐蔽性与危害性,更敲响了绿色发展与法律合规的双重警钟。
案件始末:隐匿农田的“数字矿山”
2022年,睢宁县公安机关接到线索举报:该县某偏僻农田内存在一处大规模虚拟货币挖矿场,疑似盗用国家电力资源,经查,犯罪嫌疑人王某、李某等人以“农业科技项目”为掩护,租赁当地废弃厂房及农田,秘密架设数千台高性能挖矿设备,通过私自搭接电线、绕过电表等方式,长期盗用国家电网电力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
经专业机构测算,该挖矿场日均耗电高达数万千瓦时,年电费损失超百万元,相当于数百个普通家庭的全年用电量,挖矿设备产生的巨大噪音和废热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,部分农田因设备散热导致土壤板结、农作物减产,2023年初,睢宁县警方联合电力、环保部门开展联合行动,成功捣毁该非法挖矿窝点,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,扣押挖矿设备3000余台,涉案金额逾千万元。

案件深层剖析:非法挖矿的“三重罪”
睢宁虚拟货币挖矿案件的侦破,暴露了非法挖矿活动的多重危害,也为社会敲响了警钟:
其一,触碰法律红线,破坏金融秩序。 我国早在2021年就明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淘汰类产业,严禁新增任何挖矿项目,王某等人明知故犯,不仅逃避监管、盗用电力,还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试图洗白非法所得,严重违反《刑法》《电力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构成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等多项罪名。

其二,背离“双碳”目标,浪费社会资源。 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典型的“高耗能、低附加值”行业,其能源消耗巨大且利用率低下,睢宁案件中,挖矿场盗用的电力本可用于居民生活、农业生产或工业发展,却被用于毫无实际价值的“数字计算”,这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也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。
其三,挑战监管底线,滋生衍生风险。 非法挖矿活动往往与偷电、噪音污染、设备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相伴生,甚至可能成为洗钱、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温床,睢宁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为逃避监管,频繁更换场地、伪造手续,增加了执法难度,也反映出部分群众对虚拟货币“暴富神话”的盲目追逐。

警示与反思:如何筑牢“防火墙”?
睢宁虚拟货币挖矿案件并非孤例,而是我国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一个缩影,此案的警示意义在于:
对公众而言,需理性认知虚拟货币风险。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其价格波动剧烈,“挖矿”更非“稳赚不赔”的生意,公众应警惕“高收益、低风险”的虚假宣传,远离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及相关交易活动,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工具人”。
对企业而言,须坚守法律与环保底线。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“高耗能”项目的排查,严防以“大数据中心”“云计算”等名义变相开展挖矿活动;企业应主动调整产业结构,将资源投向符合国家战略的新兴产业,而非在灰色地带铤而走险。
对监管部门而言,需强化协同治理能力。 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具有跨区域、隐蔽性强等特点,需建立公安、电力、环保、金融等多部门联动机制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,实现精准监测、快速打击,从源头上铲除非法挖矿的生存土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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